出國遊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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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月中的時候我到美國去了一趟,目地是為了參加 IEEE 802 Plenary Session,這是我第二次參加 IEEE meeting 了,上次是在新墨西哥州的 Albuquerque,我已經不想再對那個地方多提什麼了,總之我想我一輩子再也不會去那裡。至於這次的會議則是在 Portland 舉行,Portland Blazers 在幾年前是我很喜歡的一隻NBA球隊,在 Scottie Pippen 的帶領下打出非常團結的球風,可惜輸給湖人就一蹶不振,現在也四分五裂了。參加這次 IEEE 的會議後,我想只要是明眼人都看得出來,在 Intel 的力推之下,各方勢力紛紛投入 WiMAX 的相關研究,想要搶得領先地位,同事在一年半前參加 802.16 會議時只有二、三十人關心,而這次與會的人數居然達到兩三百人,task group e 在這個會期中要討論的 contribution 共有一百多篇,不難看出 802.16e 的當紅程度,隱然成為 3G 系統的強力挑戰者。

以上這一段,和接下來要講的一點關係都沒有,如果你看不懂的話,恭喜你,你應該聽不懂 FIR = Finite Impulse Response 這種冷笑話。

因為這次會議在 Portland 舉行,所以老早就打算好要到 Seattle 去找 Tim 玩,因此這次其實是待了兩個城市,而且因為工作的關係,在 Portland 待的時間雖然比較久,不過搞不好玩的時間還比在 Seattle 短短兩天來得少。我在 Portland 大概待了一個禮拜的時間,而我滿喜歡 Portland 這個城市的,因為它是一個對行人友好的城市。在 Portland 的 downtown 地區,基本上所有路都是單行道,而且除了 Broadway 之外的道路並不會特別大條,這樣子對汽車行駛不利的用路環境,相當程度抑制了人們開車進市區的意願,此是其一;Portland 的大眾交通算是滿方便的,由輕軌電車及公車所服務的區域,涵蓋了大部份的市區範圍,而且這些交通工具在市區內是免費的,出了市區才需要收費,所以在抑制小客車的同時它也鼓勵了大眾交通工具,此為其二;而 Portland 是暨紐約之後,我遇見第二個行人會在紅燈時任意穿越馬路的城市,可見這裡的城市居民也遵守行人優先的守則,而且不似慓悍的紐約客所展現出來的強橫用路態度,這裡的人們給人的感覺是「行人優先不是理所當然的嗎」,這樣的悠閒態度。以上三點證諸 Portland 是個對行人友好的城市應足矣。

出發前同事告訴我Portland是被評為全美最適合生活的五個城市之一,我並沒有去查證這件事,不過我相信這是真實的。

待續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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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Comments

yuppie said:

我的加拿大.... :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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